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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“抓效率、保质量、讲安全、促效益”百日劳动竞赛活动的通知
来源:党群部 作者:admin 时间:2013/9/18 10:22:40 浏览:3183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陕西省核工业地质调查院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陕西省核工业地质调查院工会委员会
         关于开展“抓效率、保质量、讲安全、促效益”百日劳动竞赛活动的通知


各所、项目部、各分会:
    目前我院各项目的实施步入关键时期,为打好攻坚战,全面完成年度目标,激发和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,增强广大职工的责任感和紧迫感,确保各项目能按计划、保质保量、安全顺利地完成任务,地调院及院工会决定在全院范围开展“抓效率、保质量、讲安全、促效益”百日劳动竞赛活动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   一、指导思想:
    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力,以质量创优为核心,以加强管理为手段,以科技创新为动力,以推进项目高效、安全为目标,坚持严格管理,打造精品项目。
    二、竞赛活动时间:
    2013年9月20日至12月31日,共100天。
    三、竞赛活动的载体、主题、内容及目标
   (一)活动载体与范围:百日竞赛活动期内在运行的项目及其全体职工。
   (二)活动主题:抓效率、保质量、讲安全、促效益。
   (三)活动内容与目标:通过“四比四拼”活动,营造“比、学、赶、帮、超”的竞争氛围,强化管理,争创效益,确保完成年度计划。即比效率拼进度,确保按时、超前完成年度经营目标;比质量拼技能,提高优秀率,打造精品项目;比安全拼管理,严把安全关,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;比效益拼业绩,力争实现项目利润最大化。
    四、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
为了确保劳动竞赛活动公开、公正、有效,达到理想的预期效果,院成立劳动竞赛活动领导小组。
    组  长:肖民禄
    副组长:曾献文
    组 员: 杜林 白胜利 李林 董兴武 殷永魁 刘勇诚 云丽。
    本次竞赛活动办公室设在党群人事部,殷永魁同志负责日常工作。
    五、实施步骤与要求
劳动竞赛活动分为宣传动员、定目标定措施、比拼落实、评优表彰四个步骤。
   (一)广泛宣传、层层发动(9月21日至9月25日)。充分利用院网络、《陕核地质之窗》期刊、宣传标语等媒介,广泛宣传百日劳动竞赛活动的目标要求及重要意义,统一思想、统一认识,营造一个大干快上的竞赛氛围,迅速掀起百日劳动竞赛活动高潮。
   (二)明确目标,制定措施(9月26日至9月30日)。各单位尤其是重点项目部要高度重视,迅速行动起来,根据年度计划、把握当前项目的轻重缓急,明确第四季度工作重点与关键环节,以"四比四拼"为主线,紧扣活动主题,分解目标、制定措施,确保活动取得实效。
   (三)精心组织,抓好落实(10月1日至12月31日)。院工会要做好竞赛活动每个环节的组织与协调工作,同时,与有关部门合作适时深入重点项目第一线督导检查,做好服务工作,确保活动有序开展。各经营单位是活动主题,要求各所、各项目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,全员参与,有效推进。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,带领大家"比、学、赶、帮、超";技术骨干与专业带头人要充分发挥独到的技术优势,争创质量佳绩,为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提供有力的技术质量保障。
   (四)培养典型,以点带面,做好评优表彰工作(次年1月1日至1月15日)。在开展本次百日劳动竞赛活动中,及时发现和举荐竞赛活动中胜出的先进典型并予以宣传报道,使模范典型效应产生群体效应,用典型去推动项目实施。活动结束后院进行综合评比,表彰奖励先进项目部和涌现出的先进个人。
    六、评优表彰
本次劳动竞赛活动拟设立三个优胜单位(项目部),六个先进个人奖项。
   (一)优胜单位条件
以“技能型、效益型、管理型、创新型、和谐型”五型队伍建设为基本点,重点考虑以下四个方面:
    1.项目组织管理得力,运行效率高,能按时、超前完成计划任务和年度经营目标;
    2.技术管理体系健全、有效,技术质量优良;
    3.安全措施得力,管理到位,安全生产无事故;
    4.项目费用开支合理,成本控制有效,经济效益好。
上述条件中出现未按期完成任务、发生质量与安全事故及项目发生亏损的项目部不得参与评比。
   (二)先进个人条件
    1、政治思想好:能模范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,有良好的职业道德;
    2、完成任务好: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不怕艰苦,乐于奉献,顽强拼搏,团结协作,勇于创新,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;
    3、技术质量好:高质量、高标准、严要求,为确保工程质量做出显著成绩;
    4、科技创新好: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用,技术创新成果显著;
    5、安全工作好:安全意识强,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,在生产安全工作中作出表率。
在活动中出现安全、质量事故、廉政建设方面出现违法违纪现象的职工,取消评优资格。
   (三)评比奖励
    1.评比程序与奖励:劳动竞赛活动结束后,在全院进行评比。优胜单位与先进个人均由各所依据评优条件推荐,领导小组审查,院务会议研究决定,评比结果由地调院及院工会联合行文表彰,以资鼓励。参评对象以相对独立、具有完整经营目标的主流业务项目为重点,兼顾一般项目。评优奖励工作原则上根据评比条件及奖励名额确定,各单位推荐时不做指标限制。
优胜单位奖励:根据项目部在编人数,按人均1000元计算奖励总额;先进个人奖励:1000元。
    2.材料报送时间:
要求各所2014年元月10日之前将优胜单位、先进个人材料报党群人事部。

 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3年9月17日